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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文化馆场地预约流程


一、预约使用对象:符合国家安全法规,活动具有公益性质(非盈利)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均可申请使用。

二、场地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9:30-21:30。

三、场地预约流程:                                                                      

※ 展览厅预约流程 ※

 

(一)预约展期:展览方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同时向我馆提供三项资料:1.展览申请表;2.拟展出的作品或代表作图片10幅(5R照片或4A打印);3.展览的主题和前言。经由本馆评审同意展出后,由双方商定展出的场馆和时间,签订展览协议。

(二)展览方在备展期间应自行做好展览的各种策划及宣传的组织安排,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告知给我馆美术部,以便我馆提供相关服务。

(三)展览举行前二十天,展览方需将展览宣传资料(电子文档)交给我馆美术部进行审阅。展览前五天,展览方应向我馆提供或协商开幕式方案。

(四)展览方如需在我馆搭建临时结构,展示重型展品,需在举办展览前2个月将有关平面图及说明文字交我馆备案,经我馆同意后方可进行布展。

(五)展览作品于展览前由我馆工作人员与展览方人员办理清点接收手续,展览期间由文化馆负责管理。我馆不承担展出作品任何赔偿责任,与作品相关的保险事宜请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

 

※ 功能室预约流程 ※

 

(一)提交方案:预约方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管理部门提交活动方案作为场地预约申请。方案必须清楚列明活动的名称、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对象、人数、内容、流程、组织机构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案提交的同时需一并提交活动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审批方案:由管理部门主任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馆内场地实际安排情况尽快做出回复。方案一旦通过不能随意更改。

(三)填写《场地预约申请表》:方案通过后告知预约方前来填写《场地预约申请表》,由部门主任签署审批意见后交由业务馆长审批签名。

(四)签订协议:双方负责人签订《佛山市文化馆场地公益使用安全协议》,确认条款无误后签名并盖上双方公章(个人需要按上食指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五)提交活动宣传资料:由预约方提供活动相关资料,包括宣传海报、照片、视频、演员简介、节目单等,由馆方信息部编制微信公众号并通过文化馆公众号平台推送活动信息。

(六)填写《场地使用通行条》:由场地管理员填写通行条,获得部门主任签名后,将通行条复印件交到大堂服务台,物业管理人员以此作为场地开放凭证。

(七)场地预约信息汇总:场地管理员根据场地预约信息进行汇总,并公布于文化馆公告栏上。


四、佛山市文化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华康道15号

    展厅预约咨询电话 :29381673  钟老师

  功能室预约咨询电话:29381675 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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