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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位置: 文化法规 > 佛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2015年修订)》《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年)的通知》(佛府办〔201552号),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造活跃、岭南风韵突出、城乡服务均等、城市形象鲜明的文化导向型城市。

    二、工作目标

    创建周期内(2015—2017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并在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助力城市建设提升、文化塑造传播城市形象3个方面形成突破,以创建示范区为抓手,以建设文化导向型城市为发展战略,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由城市升级到城市升值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按照我市示范区创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统筹、市区同创”“全面达标、重点突破”“文产融合、突出特色四大原则,全面落实《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中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7个方面32项指标,并着力打造九大重点工程,包括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工程、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工程、文化力量再造工程、数字文化服务工程、历史文化兴盛工程、书香佛山全民阅读工程、新市民文化暖心工程、特色文化片区打造工程、文艺精品锻造工程,开展《佛山市构建城乡一体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市、区合力构建完备的公共文化建设制度设计体系,以课题研究和制度设计护航文化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