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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位置: 文化法规 > 佛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科学发展,根据《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结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升级两年行动计划(2015— 2016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68号)及文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实践基础

(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南海、顺德、高明3个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个, 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4项,省级项目38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4个,文化资源丰厚。所辖南海区、顺德区为全国先进文 化县(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为广东省南粤锦绣工程文化先进县(区)。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较高。

山市辖5个区,共32个镇(街道),411个社区居委会,328个行政村。全市总面积3798平方公里,2014年末常住人口73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 386万人)。2009年以来,佛山作为广东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南海区成为广东省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 验区。典型的地级市行政架构、组团式城市空间格局、雄厚的经济实力,为佛山构建城乡一体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广阔天地和坚实保障。

(三)文化发展定位清晰精准。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从文化名城”“文化强市文化导向型城市,城市文化定位逐步提升。20152月,佛山赢得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同时奏响了建设创新创造活跃、岭南风韵突出、城乡服务均等、城市形象鲜明的文化导向型城市的号角。

(四)创新实践敢为人先。

海区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禅城、南海、顺德3个区同时创建广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为佛山申请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探索文化领域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成立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法定机构),实行理事会制 度,探索管办分离的文化事业发展新路;打造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成员馆+总分馆)的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服务体系,率先推出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无差别 待遇的二代身份证免押金书刊借阅、读者自主参与图书采购等服务举措,均是佛山先行先试、具有开创性的文化实践。

(五)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健全运行有效。

市、 区重点文化设施辐射带动作用强,全市12家区级以上图书馆和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镇(街道)文化设施整体水平较高,拥有29家省特级文化站,其中12家 为广东省百佳文化站。全市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按照五个有标准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设施室内总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 积超过1800平方米。群众文化丰富活跃,社会力量办文化蔚然成风,城市文化氛围浓郁。

(六)主要问题与薄弱环节。

山城市空间格局呈组团式分布,各区各镇(街道)之间,面积、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城乡文化建设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镇(街道)、 村(居)文化建设明显落后于全市整体水平,基层文化工作专职人员和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也缺乏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同时,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常住人口中近半 为外来人员,这个庞大群体的文化权益保障还有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 便利性,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 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造活跃、岭南风韵突出、城乡服务均等、城市形象鲜明的文化导向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落实全市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助推公共文化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化服务领域,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协同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 强化统筹、市区同创。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村(居)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禅城、南海、顺德区创建广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市共 同打造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构建大文化工作格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行多部门协调联动、政策配套、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文 化资源和服务的集成、整合,提升服务效能。

3. 全面达标、重点突破。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查漏补缺,提档升级,所有项目全面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规定的指标。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佛山实际,优势方面再上台阶,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 设水平。

4. 文产融合、突出特色。推动文化与产业、文化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促进、比翼齐飞。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凸显岭南风韵和水乡特色。 发挥传统文化资源和活动优势,不断融入现代文化元素,巩固、挖掘和打造一批新的文化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带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

两年(2015—2017年)创建期内,基本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并 在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助力城市建设提升、文化塑造传播城市形象3个方面形成突破,以创建示范区为抓手,以建设文化导向型城市为发展战略,在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由城市升级到城市升值的提升。

(一)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文化民生。以打造城乡十分钟文化圈为抓手,提升各级文化设施建设,再造文化力量,优化文化配送,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构建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二)以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助力城市建设提升。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遗产,着力挖掘文化内涵,强化城市建设中的文化特色,以30个特色古村的活化利用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民办文化场馆的集聚发展优化城市人文环境,增加城市形态中的文化元素,改善市民人居环境。

(三)以文化塑造传播城市形象提升佛山软实力。发挥文化在城市形象塑造和传播中的独特作用,以文艺精品创作、民俗品牌活动和多彩文化形态树立城市新形象,增强城市向心力和凝聚力,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