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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第十四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

2017年“广东省第十四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

文学

主办方:广东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组委会

征集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1:00:00

征集结束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1:00:00

活动状态: 已结束

作品展览

  为迎接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回顾十八大以来全社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所做努力,展示近年来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以及丰富多彩的人民群众生活。广东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组委会将于2017年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展示近两年我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的创作成果。通过展览,为广大业余作者搭建展示艺术才华、实现艺术梦想的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地推出一批描绘美好生活、歌颂伟大时代的群众艺术精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文化馆、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文学艺术届联合会、佛山市顺德艺术展览馆

 

二、报名要求 

(一)本次联展参评作品须为2015年广东省第十三届联展以后所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能反映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两个全面”目标过程中的亮点、成就。参加过省文化厅、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单位主办的展览的作品一律不得参加此次联展评选。

(二)美术类每位作者限报2幅作品参评;书法类每位作者限报3幅作品参评;摄影类每位作者限报5幅作品参评。

(三)报名参评的作品由各地级以上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统一推荐,要求填报参展作品推荐表(见附件),填写与申报相附的作品编号及种类,并将登记表以Word97-2003格式保存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四)参评费:美术作品每件50元;书法作品每件30元;摄影作品每件20元。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联展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作品的照片进行初评,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再进行作品(原作)复评。

(二)初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均以8R照片参评,照片背后请注明作品市别、编号、尺寸、作者姓名、地址、创作年份,美术、书法作品原作尺寸统一以“cm”为单位。参加初评的照片一律不退。

(三)复评:美术、书法作品须交原作,并装裱(没有装裱的作品不予参评),装裱后美术作品高、宽不得超过200 cm;书法作品高不超过230cm,宽不超过200cm。(不收玻璃面装裱作品)。复评期间如发现高仿作品等其它违规问题则不予参评。

(四)网上公示:获奖作品及优秀组织奖将在广东文化网及广东省文化馆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投诉的,组委会对投诉结果进行核实。经核实确实存在有问题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公布结果:公示结束后,最终获奖结果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六)奖项设置:联展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及8个优秀组织奖。

  依照美术、书法、摄影三类,每个门类评出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15名,优秀奖50名。其中:美术类按参展作品总数的10%至15%确定入选作品,书法类和摄影类入选作品数量为50至80件。

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入选作者获得入选证书。金银铜获奖作者还将获赠《广东省第十四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获奖作品集》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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